猛犸象

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强权就压倒正义,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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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观念,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自然史而形成的。

财产权是人的天赋权利,而不是动物的天赋权利,享受财产权是人能够生存的一个重要特征。失去了这个特征,人就有可能被贬低到动物的地步上,人的自由和生命就可能危在旦夕。

享受财产的权利是人成为人的要件之一,是确保人被当人对待的基本权利。

从这种意义上说,完全有理由把财产权看作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或者说,天赋的权利。

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在“你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与“我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之间有一道明确的、由法律和习俗所规定的界限。

取消了这条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就等于取消了人类文明自身。

“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这显然不是文明的正义逻辑,而是野蛮的强盗逻辑。没有财产权,抢劫与掠夺就是英雄的壮举。所以,财产权是道德与善行的催化剂,是野蛮与文明的分水岭。

不可偷盗……不可贪爱邻舍的房屋、妻子、仆人、婢女、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二十章

“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哈耶克认为这句话所反映的真理像欧几里得的几何定律一样颠扑不破。财产权受到同等的公平保护的程度越高,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

由多个部分组成的完善的财产权利是一切先进文明的道德核心,是个体自由不可分离的部分。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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