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19日,勐罕镇林业中心监测到曼桂1号水库至水泥厂路口对面、橄榄坝农场二分厂六队七队周围一带有一17头野象的野象群活动。
请大家注意
1、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擅自行动驱赶野象,要把野象的情况及时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要由上级林业、自然保护、森林公安等部门组织人员把野象引回林中。
2、在公路或者开阔地带遇到野象时,不要因为好奇心而近距离的去观看野象,立即撤出。
3、由于野象大多是在夜间进行觅食,大家晚间尽量待在家中不要外出。
4、在农作物区、橡胶林地内遭遇野象时,大家一定要及时停止劳作,立刻撤离到安全距离之外,要等到野象走了,确保安全以后,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
5、如遇危险情况,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
审核:李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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