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的钱女士3个月前在郑州市金水区一店铺花费元陆续购买了25瓶茅台酒,打算用来送礼,结果被鉴定为假酒,她质问店铺老板,对方却不认账。
无奈之下,钱女士向周口警方报案,3个月过去,案件却毫无进展。周口警方认为这个案发地不是周口而是郑州,有归属权问题,所以建议钱女士向郑州公安报案。她继而向郑州警方报案,郑州警方称,该案周口警方已受理,郑州警方无法立案。
钱女士花费元购买了7瓶茅台酒
钱女士称,这7瓶茅台酒,打开了2瓶喝了,剩余5瓶准备放着以后喝,“当时喝的时候也没有发现有问题”。
临近中秋节,钱女士又向对方转款元购买了三箱共18瓶茅台酒准备送人。谁知在送礼时,一位经常喝茅台酒的朋友看了一下箱子,发现与之前喝的酒箱子不一样,断定为假酒。
9月16日左右,钱女士抱着25瓶茅台(注:25瓶酒中,除2瓶开封喝过外,其他均未打开)到周口市公安局文昌分局治安大队报案。9月23日,鉴定结果出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表称:通过外观辨认(鉴定),送辨样品与我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我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店铺老板否认卖假酒
12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董某某,他称自己并非“酒之源”店铺的老板,自己原先拥有一家名叫君豪便利店的店铺,不过今年6月已经注销,之后便一直从事收酒购酒生意。
钱女士称,自己在“酒之源”店铺买酒的时候,店里就董某某和一名女士在,董某某就是该店铺老板,而且收款方也正是董某某的支付宝账户,其支付宝账户名称为“酒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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