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象

猛犸资产成众矢之的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


相关新闻明星基金经理陈扬帆去年初从兴全基金离职,创立猛犸资产,并于去年3月发行了第一只产品“光辉岁月”,此后陆续发行20多只产品。但在第一只产品即将结束1年封闭期之时,却遭到投资者对其计提业绩报酬行为的多项质疑。对此,猛犸资产陈扬帆回应合法合规,基金业协会启动调查。(??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相关内容截图)近期据媒体报道,私募基金猛犸资产疑似“多提业绩报酬”引发投资者争议,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业绩报酬方案更合理?为什么有些私募基金采用折份额的方式?采用折份额的方式是否合理?基金圈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海首家获得协会备案通过的非银券系私募基金估值业务独立外包机构,元年金融表示,目前国内私募基金大多采取的是“整体高水位法”和“单笔高水位法”(基金圈注:即通常所说的“净值法”和“折份额法”),这两种业绩报酬计提法皆有优缺点,业绩报酬计提方案的核心是平衡计提周期和基金开放频率。另外,两种计提法导致基金净值增长率无法相互比较,更为妥当的做法是向投资者披露一段期间内投资者的持仓市值变动率,因为投资者持仓市值变动率是衡量投资者盈亏的指标,而采取这种方式披露可以有效避免两种业绩报酬方案下份额净值增长率不同的缺点。1对比整体高水位法单笔高水位法所谓整体高水位法,即是基金份额净值创新高,则计提业绩报酬,一般来说,计提日和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日是相匹配的。所谓单笔高水位法,即按照每笔认购或申购来计提业绩报酬,其计提周期可以和基金开放频率相分离。对于整体高水位法而言,这种方式的缺点有二:首先是如果基金开放频繁,那么业绩报酬的计提也会相应频繁。第二是如果基金份额净值未创新高,新申购的投资者则获得了潜在的超额收益,因为其申购价格和之前最高的份额净值之间的收益是不计提业绩报酬的,这个实际上是不利于管理人的。举例说明如果基金收益与上证指数一样的话,那么年的点之后到现在,即便投资者在点之下申购该私募基金,管理人也无法获得业绩报酬,这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单笔高水位法可以克服上述缺点,而这也恰恰是本次媒体报道中的私募基金的报酬计提引发的最大争议。采取单笔高水位法,业绩计提日与基金开放日不重合是无法避免的,作为基金管理人,应明确约定报酬计提日,并在报酬计提发生后告知相关的每一位投资人。另一方面,从国外的经验看,为了更进一步优化业绩报酬计提方案,国外部分私募基金采取业绩报酬递延支付,也就是如果计提业绩报酬后投资者可以赎回时发生亏损,则退回相应的业绩报酬。(??猛犸资产相关合同条款)2建议应以持仓市值变动率为主要披露标准除此以外,引发市场热议的另一个问题是该私募基金所采取的折份额的方法究竟是否合理,对此元年金融指出,折份额方案是单笔高水位法在国内环境下的折中方案。相关人士告诉基金圈记者,国内部分私募基金采取折份额方案主要的原因是国内的《基金法》规定托管人必须复核证券投资基金的净值和申购赎回价格,《基金法》的出发点是保护投资者,但是也带来了一些市场运作上的困难——因为需要托管人大幅改造系统。国外通行的是托管人仅承担保管人的职责,净值核算等由基金外包机构来负责具体计算,投资者持有的份额等也由外包机构负责直接传递给投资者,避免了经过管理人的环节,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事实上,不同的计提方式确实会导致在计提了业绩报酬后,整体高水位法下的份额净值会比单笔高水位法的份额净值低。举例设想两个基金都是绝对收益的20%为业绩报酬,但是一个是整体高水位法,另外一个是单笔高水位法,其他条款和投资业绩一样的话,例如基金份额净值是1.20元,则整体高水位法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16元,折份额的单笔高水位法后基金份额净值还是1.20元。使得二个基金的绩效表现无法从份额净值增长率来比较。元年金融建议,向投资者披露一段期间内投资者的持仓市值变动率是更为妥当的做法,因为投资者持仓市值变动率是衡量投资者盈亏的指标,而采取这种方式披露可以有效避免两种业绩报酬方案下份额净值增长率不同的缺点。可以说,投资者持仓市值变动率更适用于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基金净值增长率更适用于专业机构评估管理人。获取文章授权请识别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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